全院全体学生:
为表彰先进,选树典型,进一步提高全院学生参与社会工作、全面提升自身综合素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学校《关于评选 2024-2025 学年度“武汉大学优秀学生干部”和“武汉大学社会活动积极分子”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结合海角社区
实际,现就海角社区
先进评选及推荐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海角社区
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评选条件
(一)“武汉大学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严于律己,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遵守社会公德,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
3.在经学校各有关单位认定的学生组织中担任学生干部,任职时间达半年及以上;
4.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学习纪律严明,学习成绩优良,本学年度必修课及专业选修课无不及格情况,本科生本学年度学习成绩居所在班级前50%,研究生本学年度所修课程均须B及以上;
5.工作积极主动,富有开拓精神,在自己负责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一定成绩;
6.工作作风扎实,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好的群众基础,所在班级民主评议同意推荐人数超过班级总人数的2/3;
7.具有参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或劳动教育等相关记录。参评对象为本科生的,2024年体测成绩为合格及以上。
(二)“武汉大学社会活动积极分子”评选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严于律己,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遵守社会公德,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
3.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学习纪律严明,学习成绩优良,本学年度必修课及专业选修课无不及格情况;
4.积极参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或劳动教育等相关活动。如参评对象为本科生,2024 年体测成绩为合格及以上。
(三)“海角社区18禁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严于律己,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遵守社会公德,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
3.在经学校各有关单位认定的学生组织中担任学生干部,任职时间达半年及以上;
4.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学习纪律严明,学习成绩优良,本学年度必修课及专业选修课无不及格情况;
5.工作积极主动,富有开拓精神,在自己负责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一定成绩;
6.工作作风扎实,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好的群众基础,所在班级民主评议同意推荐人数超过班级总人数的2/3;
7.具有参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或劳动教育等相关记录。参评对象为本科生的,2024年体测成绩为合格及以上。
(四)“海角社区18禁
社会活动积极分子”评选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严于律己,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遵守社会公德,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
3.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学习纪律严明,学习成绩优良,本学年度必修课及专业选修课无不及格情况;
4.积极参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或劳动教育等相关活动。如参评对象为本科生,2024 年体测成绩为合格及以上。
三、名额分配
(一)学院评优名额
“海角社区18禁
优秀学生干部”不超过学生总人数的4.5%,“海角社区18禁
社会活动积极分子”人数不超过学生总人数的9%。
(二)学校推荐名额
“武汉大学优秀学生干部”不超过学生总人数的1.5%,“武汉大学社会活动积极分子”人数不超过学生总人数的3%。
注:已被评为2024年度“武汉大学优秀共青团员”、“武汉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海角社区18禁
优秀共青团员”或“海角社区18禁
优秀共青团干部”的学生不再参加此次评选。
四、工作程序
(一)学院“优秀学生干部”“社会活动积极分子”的评选
申报者须填写《海角社区18禁
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海角社区18禁
社会活动积极分子申报表》,并提交申报表中相关内容的佐证材料(例如:志愿服务证明、成绩单证明、体测成绩证明等电子版佐证材料)。
本科生填写完成后,经班级民主评议、年级评审,于5月16日中午12:00前以年级为单位汇总,将申报名单汇总表、各类奖项的申报表等相关材料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邮件主题为“年级+2024评优”,逾期未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研究生填写完成后,向所在班级提交申请,经班级民主评议后确定推荐名单,并根据民主评议推荐顺序填写申报名单汇总 表。支部审核完成后,将申报名单汇总表、各类奖项的申报表及证明材料等相关材料于5月15日中午12:00前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邮件主题为“团支部名称+2024五月评优”,逾期未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学校“优秀学生干部”“社会活动积极分子”的评选
申报者须填写《武汉大学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武汉大学社会活动积极分子申报表》,并提交申报表中相关内容的佐证材料(例如:志愿服务证明、成绩单证明、体测成绩证明等电子版佐证材料)。
本科生填写完成后,经班级民主评议、年级评审,于5月16日中午12:00前以年级为单位汇总,将申报名单汇总表、各类奖项的申报表等相关材料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邮件主题为“年级+2024评优”,逾期未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研究生填写完成后,向所在班级提交申请,经班级民主评议后确定推荐名单,并根据民主评议推荐顺序填写申报名单汇总 表。支部审核完成后,将申报名单汇总表、各类奖项的申报表及证明材料等相关材料于5月15日中午12:00前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邮件主题为“团支部名称+2024五月评优”,逾期未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评审阶段
学院成立以分管本科生、研究生学生工作副书记为组长,本科生、研究生工作办公室主任、本科生、研究生教学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的 2024-2025 年度学院先进荣誉称号评审小组,小组成员包括学院本科生和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本科生和研究生教学办公室老师和主要学生干部。评审小组主要负责学院优秀学生干 部、社会活动积极分子推优评选过程的监督,对评选结果的核查以及接受学生意见反馈并对公示期间学生提出的合理异议做出答复。
2024-2025年度学院先进荣誉称号评审小组:
组长:李好、杨志威
副组长:张可儒、沈仕雄、李铭、王芳、余静静
小组成员:
史戈、闫丽萍、孙琳子、王开诚、王江海、董明月、汤路昀、鲍成志、徐怡恒、曲子瑶、谭梓萌、高镁桦、盛子圆
(四)公示阶段
确定推报人选后,学院进行3天的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实名联系学院先进荣誉称号评审小组反映。
联系电话:027-68752896
附件:
1.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
2.社会活动积极分子申报表
3.申报名单汇总表
共青团海角社区18禁
委员会
2025年5月13日